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8篇)
篇一: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21.12.30?
【文
号】国发〔2021〕36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2月30日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
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强化了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完善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机制、救援队伍预置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等,推动制修订一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稳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持各类救援队伍发展,加快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基本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全国统一报灾系统,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通信、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建设,灾害事故综合应急能力大幅提高,成功应对了多次重特大事故灾害,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
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开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初见成效。按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全国各类事故、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5年分别下降43.3%、36.1%和57.9%,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8%、37.3%和65.9%。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启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下降37.6%、70.8%和38.9%。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为解决长期以来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大机遇。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易发多发。
风险隐患仍然突出。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和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超大规模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设,导致城市内涝、火灾、燃气泄漏爆炸、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重特大事故在地区和行业间呈现波动反弹态势。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极端天气趋强趋重趋频,台风登陆更加频繁、强度更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发生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增大,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形势严峻
复杂,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我国中心城市、城市群迅猛发展,人口、生产要素更加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各类承灾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引发新问题,形成新隐患,一些“想不到、管得少”的领域风险逐渐凸显。同时,灾害事故发生的隐蔽性、复杂性、耦合性进一步增加,重特大灾害事故往往引发一系列次生、衍生灾害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形成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进一步增加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的复杂性及难度。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也使灾害事故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加。
应急管理基础薄弱。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还处于深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改革还处于磨合期,亟待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格局。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减灾等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应急救援力量不足特别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短缺问题突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滞后,专业队伍、社会力量建设有待加强。科技信息化水平总体较低,风险隐患早期感知、早期识别、早期预警、早期发布能力欠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指挥平台、装备配备、紧急运输、远程投送等保障尚不完善。基层应急能力薄弱,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
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国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构建适应应急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坚持权责法定、依法应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实现应急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
坚持精准治理。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差异化管理、精细化施策,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
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法治水平、科技信息化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专栏1“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预期值
属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下降20%
约束性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约束性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预期性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预期性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协同机制更趋合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
灾害事故风险防控更加高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
大灾巨灾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航空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广播、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2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易发多发地域,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高效,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究、重大装备研发取得重大突破,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达到60%。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
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治理模式
(一)健全领导指挥体制。
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建立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指挥机制,省、市、县建设本级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指挥机制。将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整合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完善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领导体制,组建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关,建立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完善监管监察体制。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一线执法工作力量。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完善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力量建设,确保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加强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力量建设,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地方矿山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
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及长江、黄河流域等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联合指挥、灾情通报、资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四)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地方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明确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健全责任链条,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把关重大风险隐患,着力防范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为本单
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
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建立完善重大灾害调查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推动事故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法规修订、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定期开展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夯实应急法治基础,培育良法善治的全新生态
(一)推进完善法律法规架构。
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推进制修订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持续推进精细化立法,健全应急管理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后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传。
(二)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三)推动依法行政决策。
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予问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地方承接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推进应急标准建设。
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等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灾害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加快制修订一批支撑法律有效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加快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尽快制定港区消防能力建设标准,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开展国家级应急管理标准试点示范。鼓励先进企业创建应急管理相关国际标准,推动标准和规则互认。加大应急管理标准外文版供给。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
(一)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基准,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图。加强地震构造环境精细探测和重点地区与城市活动断层探察。推进城镇周边火灾风险调查。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大型油气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全国工业园区应急资源和能力全面调查,指导推动各地建设工业园区应急资源数据库。
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各级各类规划融合,完善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将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健全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和后评价机制,严禁随意变更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基础设施的使用性质。
(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网络。广泛部署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微型化感知终端,高危行业安全监测监控实行全国联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区域联网。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优化发布方式,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
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禁限控”目录,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功能,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强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设备材料安全管理,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推动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加强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废弃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整改销号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政府监管部门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综合分析研判各类风险、跟踪隐患整改清零。研究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
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统筹考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项目建设审批,优先保障符合条件企业的搬迁用地。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大重点设施设备、仪器仪表检验检测力度。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出台优惠贷款等金
融类产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矿山、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危险废物鉴别、贮存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控制等标准,制定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
专栏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
2.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
3.矿山。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开采深度超过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
4.工贸。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5.消防。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6.道路运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民航运输:可控飞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跑道安全、机场净空安全、鸟击、通用航空安全;铁路运输: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水上运输:商渔船碰撞、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渔业船舶: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船员不适任、疏忽瞭望值守。
8.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
10.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
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科学布局防火应急道路和火灾阻隔网络。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增强可替代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开展重点岸段风暴潮漫滩漫堤联合预警,推进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和避风锚地建设,构建沿海防潮防台减灾体系。加强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综合防治和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六、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急难险重任务的处置能力
(一)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补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发挥机动力量优势,明确调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队
伍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增强防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加强跨国(境)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适应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需要和职业风险高、牺牲奉献大的特点,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门保障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二)提升行业救援力量专业水平。
强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工程抢险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完善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加强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技战术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强重点国际铁路、跨国能源通道、深海油气开发等重大工程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三)加快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用好现有资源,统筹长远发展,加快构建应急反应灵敏、功能结构合理、力量规模适度、各方积极参与的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引导和鼓励大型民航企业、航空货运企业建设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大型、重型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原救援等航空应急能力。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强常态化航空力量部署,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直升机)机源和数量,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支持航空应急救援配套专业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
(四)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
制定出台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对队伍建设、登记管理、参与方式、保障手段、激励机制、征用补偿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规范引导。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培训,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定期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和保险范围,在道路通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七、强化灾害应对准备,凝聚同舟共济的保障合力
(一)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预案管理机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强化预案的刚性约束,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预案制修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预案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情景构建和应急资源调查。修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专项、部门、地方应急预案修订,做好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地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对照预案加强队伍力量、装备物资、保障措施等检查评估,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预案规定任务措施能够迅速执行到位。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化的应急演练,鼓
励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针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按照中央层面满足应对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层面满足启动本行政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制度。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机制。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完善各类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细化技术规格和参数,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规范进口捐赠物资审批流程。
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物资储备布局,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并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扩大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物资品种、完善储备仓库布局,重点满足流域大洪水、超强台风以及特别重大山洪灾害应急的物资需要。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
提升物资产能保障。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完善鼓励、引导重点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扩能政策,持续完善应急物资产业链。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需求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专栏3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建设重点
1.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改扩建现有20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和35个综合仓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7个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
2.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在北京、沈阳等地建设8个中央级库,依托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31个省级库,在三类以上消防救援支队所在地市建设227个地市级库。
3.森林消防应急物资:在成都、海拉尔等地建设7个中央级库,依托森林消防总队建设5个省级库,在森林消防支队所在地建设36个地市级库。
4.地方应急物资:改扩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高风险地区储备库建设。
(三)强化紧急运输准备。
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保障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资源快速高效投送。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专业设施改造与功能嵌入,健全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
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的调度管控水平。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四)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衔接,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加强对孕产妇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对受灾害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灾害应对处置和善后工作,对受灾群众予以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优先重建供电、通信、给排水、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广播电视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完善灾后恢复重建的财税、金融、保险、土地、社会保障、产业扶持、蓄滞洪区补助政策,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引导国内外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八、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增进创新驱动的发展动能
(一)破解重大瓶颈难题。
深化应用基础研究。聚焦灾害事故防控基础问题,强化多学科交叉理论研究。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科学考察与调查。整合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优势科技资源,加强自主创新和“卡脖子”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灾害事故防治、重大基
础设施防灾风险评估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国家重大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加快主动预防型安全技术研究。
研制先进适用装备。加快研制适用于高海拔、特殊地形、原始林区等极端恶劣环境的智能化、实用化、轻量化专用救援装备。鼓励和支持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在应急各专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推动一批关键技术装备的统型统配、认证认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加快航天、航空、船舶、兵器等军工技术装备向应急领域转移转化。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以国家级实验室建设为引领,加快健全主动保障型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科技配套支撑链条。整合优化应急领域相关共性技术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布局应急科技支撑平台,新增具备中试以上条件的灾害事故科技支撑基地10个以上。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制度,健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增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等国际组织的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区域减轻灾害风险网络。有序推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创办国际合作部长论坛。推进中国—东盟应急管理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装置、科研基地(中心)建设。
专栏4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重点
1.基础理论:重大复合灾害事故动力学演化与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及灾害链成因、预报预测与风险防控;极地气象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划;重要地震带孕震机理;高强度火灾及其衍生灾害演化;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矿山深部开采与复杂耦合重大灾害防治;火灾防治与消防基础理论研究。
2.应急准备:重大灾害事故过程数值模拟技术;多灾种耦合模拟仿真、预测分析与评估研判技
术;重大灾害事故风险智能感知与超前识别技术;重大灾害事故定量风险评估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危险源识别共性技术;城市基础设施灾害事件链分析技术;智能无人化安全作业技术。
3.监测预警:大地震孕育发生过程监测与预测预报关键技术与装备;突发性特大海啸监测预警关键技术与装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智能化精细化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雷击火监测预警技术;城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与预测预警技术;浓雾、路面低温结冰等其他高影响天气实时监测报警和临近预警技术;矿山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冒顶、片帮、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重大灾害事故智能感知与预警预报技术与装备;油气开采平台重特大事故监测和早期溢流智能预警技术;海上溢油漂移预测技术、海上溢油量评估技术。
4.处置救援:复杂环境下应急通信保障、紧急运输等技术与装备;复杂环境下破拆、智能搜救和无人救援技术与装备;极端或特殊环境下人体防护、机能增强装备;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医学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易燃易爆品储运设施设备阻隔防爆新技术与装备;重大复合链生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救援技术与装备;火爆毒多灾耦合事故应急洗消与火灾扑救先进技术与装备;高效灭火装备与特种消防车辆;森林草原灭火专用装备、隔离带开设装备、火场个人防护装备;溃堤、溃坝、堰塞湖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技术与装备;巡坝查险、堵口抢险装备;水上大规模人命救助、大深度扫测搜寻打捞、大吨位沉船打捞、饱和潜水、浅滩打捞、大规模溢油回收清除技术与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快速处置技术与装备;油气长输管道救援技术与装备;隧道事故快速救援技术与装备;海上油气事故救援技术与装备;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严重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应急交通运输先进技术与装备。
5.评估恢复:灾害事故精准调查评估技术;灾后快速评估与恢复重建技术;强台风及龙卷风灾损评估与恢复技术;火爆毒、垮塌及交通等事故追溯、快速评估与恢复技术;深远海井喷失控事故快速评估、处置及生产恢复技术。
(二)构建人才集聚高地。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目录清单,拓展急需紧缺人才培育
供给渠道,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首席专家制度。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探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依托应急管理系统所属院校,按程序和标准筹建应急管理类大学,建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应急管理专业院校和应急管理职业学院。加强应急管理学科专业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加强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多言多语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力量建设专业化应急语言服务队伍。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具有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选、育、管、用”干部管理制度,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班子。将应急管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开发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完善应急管理干部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推进应急管理系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建立健全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奖励和疗休养制度。
(三)壮大安全应急产业。
优化产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深化应急管理科教产教双融合,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向中高端发展。采用推荐目录、鼓励清单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
投向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安全应急服务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等社区惠民服务,鼓励企业提供安全应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
推动产业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的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区,加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作用,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保障能力,形成区域性安全应急产业链,引领国家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安全应急服务发展。
支持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应急能力建设投入,支持安全应急领域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安全应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速发展。
专栏5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发展重点
1.高精度监测预警产品:灾害事故动态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产品、危险化学品侦检产品等。
2.高可靠风险防控与安全防护产品:救援人员防护产品、重要设施防护系统、工程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备、防护材料等。
3.新型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感知产品: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平台、应急通信产品、应急广播系统、灾害现场信息获取产品等。
4.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产品:全地形救援车辆、大跨度舟桥、大型隧道抢通产品、除冰雪产品、海上救援产品、铁路事故应急处置产品等。
5.重大消防救援产品:轨道交通消防产品、机场消防产品、高层建筑消防产品、地下工程消防产品、化工灭火产品、森林草原防灭火产品、消防侦检产品、消防员职业健康产品、消防员训练产品、高性能绿色阻燃材料、环境友好灭火剂等。
6.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关键装备:人员搜索与物体定位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矿难事故救援产品、矿山安全避险及防护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电力应急保障产品、高机动全地形应急救援装备、大流量排涝排水装备、多功能应急电源产品、便携机动救援装备、密闭空间排烟装备、生命探测装备、事故灾难医学救护关键装备等。
7.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长航时大载荷无人机、大型固定翼航空器、无人船艇、单兵助力机器人、危险气体巡检机器人、矿井救援机器人、井下抢险作业机器人、灾后搜救水陆两栖机器人等。
8.应急管理支撑服务:风险评估服务、隐患排查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
9.应急专业技术服务:自然灾害防治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应急测绘技术服务、安保技术服务、应急医学服务等。
10.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航空救援服务、应急物流服务、道路救援服务、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服务、海上财产救助服务、安全教育培训服务、应急演练服务、巨灾保险等。
(四)强化信息支撑保障。
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升级气象核心业务支撑高性能计算机资源池,搭建气象数据平台和大数据智能应用处理系统。推进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在关键软硬件和技术装备中的规模应用,对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新一代智能运维体系和具备纵深防御能力的信息网络安全体系。
九、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厘清基层应急管理权责事项,落实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和规范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设立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培养发展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指导基层组织和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旗)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增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000个以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推动监管和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
(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深化理论研究,系统阐述新时代应急管理的丰富内涵、核心理念和重大任务,编发应急管理理论释义读本。选树、宣传英雄模范,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将安全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普及应急常识和自救逃生演练作为重要内容。繁荣发展安全文化事业和安全文化产业,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拓展社会资源参与安全文化建设的渠道。推动建立公众安全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科普宣教培训,增强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公众开放,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加强“红十字博爱家园”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村(社区)、居民家庭的自救互救和邻里相助机制。推动学校、商场、地铁、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做好应急状态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管理咨询、检验检测、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服务发展,培育新型服务市场。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巨灾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品种。
十、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础
(一)管理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建成国家应急指挥总部,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业务保障等设施设备及系统。按照就近调配、快速行动、有序救援的原则推进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工程建设,健全完善指挥场所、综合救援、物资储备、培训演练、装备储备、航空保障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综合应急实训演练基地,完善室内理论教学、室外实操实训、仿真模拟救援等设施设备。完善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条件。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和地方应急指挥平台示范建设,实现各级政府与行业部门、重点救援队伍互联互通、协调联动。建设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应急救援协同调度平台。
2.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装备,持续改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大数据应用水平。建成危
险化学品、矿山、城市安全、金属冶炼、油气等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升级优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建成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实验室,完善设备全生命周期认证溯源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完善监管监察执法装备测试、验证、维护、校验平台和智能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辅助决策支撑平台,加强省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和分区域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建设。
(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3.灾害事故风险区划图编制。
开展全国地震活动断层探察,编制第六代全国地震区划图。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开展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和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尺度的危险性分XXX风险评估分布图。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调查。研发区域综合风险评估、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耦合风险评估等关键技术,编制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评估和情景构建等相关技术标准。建设灾害事故风险调查、典型风险与隐患排查数据库,建设全国灾害评估与区划系统。
4.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国家风险监测感知与预警平台,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森林草原火灾、海洋、农业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增加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核心基础站点和常规观测站点密度,完善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建设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信息管理平台,在主要沙尘源区试点布设沙尘暴自动监测站。升级覆盖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工贸及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监测预警网络。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重大危险源的城乡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快完善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平台,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行业领域监测
系统,汇聚物联网感知数据、业务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实现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一网统管”。建设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稳步推进卫星遥感网建设,开发应急减灾卫星综合应用系统和自主运行管理平台,推动空基卫星遥感网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管理中的应用。
5.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地震易发地区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公共设施和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推动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防洪排涝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在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市及重点县区,依托现有设施建设集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达标创建。加强农田、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隧道、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速公路护栏提质改造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开展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示范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老旧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6.安全生产预防工程建设。
实施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创建,建设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平台。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基本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治理及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治理。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建设行
业分中心和数据支撑平台,建立安全生产数据目录。
(三)巨灾应对能力提升工程。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一批国家级特种灾害救援队、区域性机动救援队、搜救犬专业救援队,在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港区所在地建设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实施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补齐常规救援装备,升级单兵防护装备,加强适用于极端条件和特种类型灾害事故的单兵实时监测、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清障挖掘等先进专业装备配备。支持区域中心城市、中西部地区和东北三省消防救援战勤装备物资建设,支持“三区三州”消防救援站配备高原抢险救援车等专用车辆装备。建设国家级综合消防救援训练基地,以及地震救援、水域救援、化工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航空灭火救援、抗洪抢险等国家级专业训练基地和一批区域性驻训备勤保障基地。
8.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抢险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建筑施工领域大型企业,在洪涝、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的地区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依托森工企业、地方政府森林消防骨干队伍,加强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大兴安岭、吉林长白山、云南昆明、四川西昌等重点林区区域性机械化森林消防力量建设。大力提升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地震易发高发区区域地质地震灾害救援能力。依托中央企业、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加强矿山排水、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重大油气储备基地及储备库、长江中上游水上、重点铁路隧道、海上油气开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充更新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关键救援装备。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技术支撑保障力量建设。完善中国救援队和中国国际救援队基础训练、航空救援、水上搜寻、应急医学救援等训练设施,配备专业救援车辆及装备。
9.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结合区域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重点调整优化省级和地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储运设施和体能、专业技战术、装备实操、特殊灾害环境适应性等训练设施,补充配备通用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应急勘测、个体防护等装备,拓展地震搜救、抗洪抢险、火灾扑救等救援功能。
10.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提升航空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具备高原救援、重载吊装、远程侦察等能力的航空应急救援和航油航材应急保障力量。完善应急救援航空调度信息系统。建设航空应急科研基地。完善一批运输、通用机场,配备航空消防、气象保障、航油储备、夜间助航、检修维修等保障设施设备。新建应急救援飞行器维修维护基地,以及集航空应急救援训练、培训、演练、保障、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航空应急服务基地。完善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布局,改造现有航空护林场站,新建一批全功能航站和护林机场;在森林火灾重点区域,合理布设野外停机坪和直升机临时起降场、灭火取水点和野外加油站。
11.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设。
充分利用仓储资源,依托现有中央和地方物资储备库,建设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一批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战勤保障站。在关键物流枢纽建设应急物资调运平台和区域配送中心,依托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建设一批综合应急物资物流基地。完善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和应急物资保障数据库,汇聚应急物资信息。
(四)综合支撑能力提升工程。
12.科技创新驱动工程建设。
建设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复合链生灾害事
故防治、城市安全与应急、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防汛抗旱应急技术、应急医学救援等国家级实验室和部级实验室。建设地震科学实验场和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大灾巨灾情景构建工程。建设火灾防治、消防救援装备、防汛抗旱和气象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机器人检测、无人机实战验证、应急通信和应急装备物联网、大型石油储罐火灾抢险救援、城市跨类灾害事故防控、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高瓦斯及突出煤矿灾害防治等研究基地。依托现有机构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支撑平台。优化自然灾害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布局。建设应急管理领域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重点灾害地区综合防灾减灾技术支撑平台。完善区域地球表层、巨灾孕育发生机理等模拟系统和国际灾害信息管理平台。
13.应急通信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构建基于天通、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的卫星通信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通信卫星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综合应用。提高公众通信网整体可靠性,增强应急短波网覆盖和组网能力。实施智慧应急大数据工程,建设北京主数据中心和贵阳备份数据中心,升级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强化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智能化改造,构建“智慧应急大脑”。采用5G和短波广域分集等技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宽带无线专用通信网。推动应急管理专用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外部互联网融合试点。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开展北斗系统应急管理能力示范创建。
14.应急管理教育实训工程建设。
完善应急管理大学(筹)、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学院等院校的教学、培训、科研等设施。升级改造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华北基地,补充油气输送管道、城市地下燃气管道、地下空间等专业领域及工贸、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实训设施设备。改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场地条件。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康复休整基地,完善训练伤防治、康复医疗、心理疏导、轮训休整等设备及设施。
15.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
实施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和高风险行业事故预防装备推广工程,引导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在危险化学品、矿山、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无人少人智能化示范矿井。通过先进装备和信息化融合应用,实施智慧矿山风险防控、智慧化工园区风险防控、智慧消防、地震安全风险监测等示范工程。针对地震、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溃堤溃坝、森林火灾等重大险情,加强太阳能长航时和高原型大载荷无人机、机器人以及轻量化、智能化、高机动性装备研发及使用,加大5G、高通量卫星、船载和机载通信、无人机通信等先进技术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和应用力度。
(五)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6.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选取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基层移动指挥中心、基层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编制完善应急管理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相关教材,开展各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在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点(库)建设。
17.应急科普宣教工程建设。
实施应急科普精品工程,利用传统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载体,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开发推广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短视频等系列产品。建设数字防灾减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公众科普宣教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利用废弃矿山、搬迁化工企业旧址和遗留设施等,建
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体验基地;依托科技馆、城市森林公园、灾害遗址公园等设施,建设一批集灾害事故科普教育、法规政策宣传、应急体验、自救互救模拟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分级建设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十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投入保障。
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强资源统筹,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完善财政和金融政策。各级财政结合财政收支情况,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努力消除地区和城乡差异,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
(三)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工作督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急管理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跟踪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督促落实,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篇二: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5.14?
【字
号】鲁政办字〔2021〕42号
【施行日期】2021.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4日
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省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山东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防大震、减大灾,抗大震、救大灾”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十四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建设,在全省基本建成涵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六大体系的公共服务现代化框架体系,工作重心转向更加广泛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保障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调查风险底数。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查明区域防震抗灾能力,建立全省和县域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完成国家第六代地震区划编制省域内基础性工作。加强沂沭断裂带、大中城市、近海海域等重点区域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服务国土空间利用和重大工程规划。
2.严格抗震监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推广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评尽评,落实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低于七度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档、抗震措施提高一度,加强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加强减隔震等抗震新技术应用,强化超限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促进城市抗震韧性整体提升。
3.推进抗震加固。及时更新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信息,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完善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台账化管理制度,优先完成地震易发区重点区域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4.扩大科普宣传。宣传、教育、科技、科协、应急管理、地震等部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协同配合和资源共享。组建省市县多层级的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互联网+科普”和融媒体建设,推动防震减灾文化建设和科普产业化发展。深入推进科普宣教“七进”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监测站网。优化测震观测和地球物理场观测站网,增加地震多发地区监
测站点密度,建设海岛地震观测台站,构建沿海地震监测站网,提升近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强化地球物理场基准站点建设,增强地震异常信息捕捉能力。引进地震观测新技术新方法,实施监测设备升级换代,提高监测智能化水平。
2.强化预测预报。优化地震长中短临预报业务,构建重点地区断层模型。加强重点区域震情跟踪及预测研究,完善震例库和异常备注库。健全适于山东地震构造特点的地震预测指标体系,推进地震数值概率预测,提高长中短临预测水平。完善震情会商机制,建设智能震情分析会商平台,完善震后快速判定系统和地震预测评价体系,提升地震预测预报时效。
3.科学发布预警。建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建立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程序。充分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实现到村到户到个人。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地震预警定制化服务,不断拓展地震预警应用。
4.建设专用台网。济南、济宁、泰安、菏泽等设区的市推进煤矿等专用地震监测站网建设,提升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针对轨道交通、跨海特大桥、大型水库、超限高层建筑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油田、矿山、石化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强震动监测设施,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健全地震现场工作队联动机制和现场队伍预置机制。重点推进Ⅰ类和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储备、卫生健康、应急、地震等部门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防灾设施设备的统筹使用,保障“防大震、救大灾”基本需要。
2.强化应急响应。构建“震前预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震时快速评估、开展烈
度评定,震后破坏调查、服务恢复重建”业务体系。重点地区每年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和震后灾情快速获取机制,提升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快速响应能力,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提升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区域中心建设,强化培训师资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保障条件建设。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推进基层应急能力综合提升社区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基础能力。强化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
4.震灾情景构建。立足重特大地震灾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编制巨灾应急预案,构建巨灾情景工作方案,开展应急任务与能力分析,制定完善应对措施,开展巨灾应急推演,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极端条件下的应急物资储备、通讯电力保障、医疗救援救助等基本生活条件到位。
(四)健全地震信息服务业务体系。
1.夯实服务基础。构建防震减灾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和专项服务体系,制定动态化服务事项清单和产品清单,出台相关政策和标准,构建多层次聚合、跨领域治理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数据中台,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全面云化与深度融合,提升基础业务数据服务的精准度。
2.创新服务产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地震行业深入应用,提升地震业务系统的泛在感知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协同工作能力、精准服务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在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不断形成创新服务产品。
3.拓展服务领域。建设“智慧地震”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实现省市县级政府决策类服务全覆盖,地震速报、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重点地区全覆盖,对重点行业提供个性化定制的防灾减灾服务,基本建成智能普惠的信息服务业务体系。
(五)强化地震科技创新应用。
1.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开放、共享的地震灾害风险防范重点工程实验室,开展关键科研技术攻关,构建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模型,加强地震情景构建、地震预警、可操作余震预测等创新产品开发,支持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防治新技术和技术装备研发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
2.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地震、应急、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地震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信息技术、地球科学、地震工程、结构抗震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3.鼓励成果转化。推进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地震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实现部门、行业和地方的集成联动,加快产业化进程。
(六)构建防震减灾社会治理新格局。
1.健全体制机制。深入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理顺各级各部门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强化各级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职能,督促防震减灾法定职责落实落地。
2.强化基层基础。完善基层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推动地震台站业务转型升级,建立地震预报员制度,探索建立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模式,加强市县两级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形成各级地震机构与应急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当地地震灾害风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将地震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
3.强化法治建设。推动《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和地震预警、非天然地震监测等防震减灾制度建设,推进地震业务、服务和管理的地方标准建设应用。
4.强化行政执法。深入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改革,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将地震行政执法全面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四、重点项目
实施“山东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地震应急技术装备保障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4个分项工程,由省地震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基础工程。
1.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全省和县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区划图和重点县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房屋建筑抽样详查和人员伤亡调查,建立地震易损性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省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建成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实验基地。
2.重点区域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详查沂沭断裂带等部分重点区域的地震构造情况,对重点地段进行活动性鉴定和精细探查,探明抗震不利地段,为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工程选址避让提供依据。支持济南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化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在省会、鲁南、胶东三大经济圈各选1—2个城市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估。服务海洋强省建设,支持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在重点海域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查。
3.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地震、教育、科协等部门现有场馆及地震台站等公共资源,增加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展项,建成10个左右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地震科普场馆。
(二)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分项工程。
1.智能地震监测站网建设。实施地震监测台网设备升级换代。优化地震监测站网布局,对重点地区进行加密观测,布设流体和气体地球化学观测点,完善流动地磁场观测系统,开展北斗卫星地壳变形及断层面应力等监测。增建近海地区的地震监测站点,形成海岛地震观测链。建设地震台网运行管理综合平台,提高站网运维、数据质检和计量校标的智能化水平。
2.主动震源观测技术系统建设。推进新型高精度探测技术应用,建设气枪震源激发、观测系统及配套设施,实现对沂沭断裂带及其附近地区的连续监测,动态分析断层精细结构及断层带物质组成和性质,开展地震构造环境探测和危险性分析。
3.地震预测技术系统建设。建成并完善历史震例库、前兆异常库和干扰备注库等基础数据库,构建重点地区结构和断层模型,实现观测数据的实时分析反演、异常变化自动识别等新技术应用。对现有会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适用于山东地区的智能地震会商技术系统。
4.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建设。优化全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在省会城市和重点地区增加预警终端,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入户。完善数据分析、信息评估和运行保障体系,提高预警信息精准度和时效性。面向轨道交通、矿山、危化、燃气等行业(企业)建设定向预警系统,提供定制化信息服务。
(三)地震应急技术装备保障分项工程。
1.地震应急技术装备物资库建设。依托山东省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地震监测中心站,购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急科考、建筑物安全鉴定、通信保障、安全防护、地震监测、异常核实等装备,建设区域物资储备库,保障地震监测运行和现场应急工作等需求。
2.地震应急救援教学条件保障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教学培训能力建设,优化地震灾害救援情景设置,购置地震应急救援教学和训练装备,配备智能化教学设施,建设虚拟仿真训练系统,提升教学培训的实战化水平。
3.地震应急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完善地震应急信息联动系统功能。建设震害评估局域辅助系统,利用自动检测和智能识别技术,快速获取工程结构地震动力响应数据。整合各领域业务系统,建设集震情监测、趋势判定、震害评估、辅助决策、信息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地震应急一体化信息平台,对接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全面提升震后综合指挥服务能力。
(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分项工程。
1.公共服务数据中台建设。增加地震数据资源平台数据接入种类,建设多源数据汇聚、异构集中存储、质量管控运维、安全统一服务的数据中台。全面推进核心业务上云,打通核心业务链与数据流,重构关键环节间的交互流程,开展原生云化业务应用改造,构建一站式交互业务应用技术系统。
2.公共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设。建成面向政府的应急决策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建设地震烈度及灾情分析、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和公益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快速产出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控与处置体系,满足公众对地震安全信息获取需求。建成面向行业的专业定制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提供不同行业应用场景下的信息服务产品。
3.全媒体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优化云化资源支撑体系,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信息网络态势感知安全防护,搭建开放开源的一体化信息服务技术框架,全面集成公共服务信息化产品,构建全媒体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满足各级政府、行业内外和社会公众对地震行业的信息服务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的防震减灾任务,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相关部门和行业单位的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进度安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向人
大工作汇报中应纳入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投入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相适应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市县两级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充分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效能,逐步形成多层次地震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四)强化人才支撑。畅通国内外防震减灾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构建优秀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建立健全人才资源激励、评价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处置等内容为重点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五)做好规划评估。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健全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实现。
篇三: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X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十四五”规划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自然资厅函(XXXX)xXx号)、《xXx县地质灾害XX方案(xXXX年)》和《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理念贯穿于地灾害防治工作的每个环节,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构顺应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体系,着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xX省X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了XX等X大类,共X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X个,预期性指标个。各类指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表IX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略)
“十四五”以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以《规划》为指导,目前规划实施工作正常推进,指标完成良好。截至
“十四五”中期,规划项指标中,X项指标已经提前完成,完成率达x%。其中已完成XX。综上所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履行情况XX(一)“十四五”工作成效
1.夯实地质穴害防治工作基础
是地质灾害管理机制不街完善。“十四五”期间我县不断完善防讯防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防汛防台应急机制、监测预警“叫应”制度,确保地质灾害工作有序处置、高效应对;更新完善了地质灾害值班、地质灾害三级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速报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局每年及时修编本局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发放制作更新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一点一策”防治手册,制作安装XX个风险防范区、隐患点告示牌。三是勋加强第三方技术支挥。成立XX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依靠技术单位地队员“驻县进乡”,形成每年4人以上地队员常态化进驻模式,有效加强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会商、值班、应急等工作能力。四是切实开展巡排查扎实推进“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应急调查,汛后复查”四查工作,会同地队伍“驻县进乡”行动,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开展日常巡排查、调查复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应急起。
2,风险调查评价稳步推进,管控水平有效提升。
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展开,完成XX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XX镇、XX乡、X镇精细化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科学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截至目前我县共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XX处,全部为一般风险防范区,受影响人数XX户XXXX人,财产XX万元,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其中X镇、XX乡、XX镇、X镇和X街道较为集中,其风防范区数量占全县XX%;持续动态更新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清单,进一步摸清风险隐患家底,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专业监测常态开展,预磬能力显著提高。
深化“群专结合”监测网络,截至“十四五”期间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XX个,山区雨里自动监测站XX处,普适型监测仪X处,逐步由人防向群技结合的智防方式转变;把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全面落实并及时更新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的巡查监测物资,“十四五”期间,截至目前累计更新群测群防人员达X人。预警更加及时、覆盖范围更广,“十四五’期间全县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X批次,预警短信X条。
.开展科普教育,共创良好氛围
每年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2021至2023年共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X次,发放巡查资料XX份。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由于我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地环境条件脆弱,梅雨期持续降雨和台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下极其诱发地质灾害,加上随着经济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树地质环境影响将不断加剧,地质灾害仍然呈易发态势。
(二)风险隐患底数还未完全摸清
地质灾害孕灾地质条件、诱发因素和发育规律认识不足,极端
条件下地质灾害危险性和风险评价研究不够深入,与新形势下防灾减灾工作的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三)人才队伍短板突出
基层防灾管理队伍人员缺乏,风险管控专业队员不足,专业培训机制有待完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高质里发展对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的需求亟待解决。
三、下一步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发挥地质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应急局、资规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并积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实现地质灾害防抗救链条的无缝接。
(二)做好资金保障,加强项目管理
做好相关资金保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的实施。
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实施的效评价,提高项目实施的成效。
(三)完善监测网络,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影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动态更新群测群防人员信息,不断完善监测网络;二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配合省
里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试点,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三是继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四是充分利用地质灾防治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活动,充实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篇四: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X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了科学评估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特进行中期评估工作,并撰写本报告,以便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一、总体情况评估
在“十四五”规划的前三年实施中,X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应的投入逐年增加,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加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同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和灾害损失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保障。
二、防治措施评估
1.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发现X县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议加强对既有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提升传感器和数据处理技术,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预警准确性和时效性。
2.重点区域的防治工程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发现X县在重点区域的防治工程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建议加大对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防治力度,增加防治工程的投入,同时注重对水土流失控制、植被恢复等自然复育手段的采取,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综合治理格局。
3.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认为X县在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方面还亟待加强。建议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的投入,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基础数据不足。在中期评估中,我们发现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数据不足,限制了防治工作的开展。建议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合和管理,提高数据共享和利用水平。
2.救灾能力有待提高。在中期评估中,我们认为X县的地质灾害救灾能力有待提高。建议加强救灾力量的培养和储备,建立健全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对灾情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3.宣传力度不够。在中期评估中,我们发现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不够,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有待提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结论:
综上所述,在X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中,我们认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升X县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需要加大防治措施的落实力度,增加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投入,强化基础数据建设和救灾能力提升,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经济投入和资金管理评估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认为X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投入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县政府在防治工作中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还有一些不规范和浪费的现象。建议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和审批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使用方面,应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和风险评估结果,优先投入到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防治工程中。同时,要注重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合理调配资金,提高技术水平和防治能力。
在资金管理方面,应建立健全的台账和档案,完善资金使用流程,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社会参与和合作评估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认为X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社会参与和合作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虽然县政府在工作中注重强化社会参与,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沟通不畅、参与程度不够等。建议加强社会参与和合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可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注重对社会参与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要加强与社区和居民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活动,组织社区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未来工作展望
在中期评估中,我们对X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意见。下一阶段的工作需要根据这些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的水平。
首先,要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和管理,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可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和维护数据,为工作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其次,要加大对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防治力度,增加防治工程的投入。要注重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手段控制灾害发生的源头,提高防治效果和持久性。
再次,要注重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可以加强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和交流,提高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要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为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
最后,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可以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社会对地质灾害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总之,X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
问题和不足。只有进一步加大防治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强化基础数据建设和救灾能力提升,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篇五: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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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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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11?
【字
号】宜府办发〔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目录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形势(4)
(一)地质灾害现状(4)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6)
(三)“十四五”防治形势(10)
二、“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要求(13)
(一)指导思想(13)
(二)规划原则(14)
(三)工作目标(15)
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及重点防治区(20)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20)
(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23)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7)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分级管理(31)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部署(32)
(一)织细调查网,夯实地质灾害双控管理基础(32)
(二)织牢监测网,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突能力(35)
(三)织紧防控网,消除重大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8)
(四)织强能力网,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监管水平(40)
(五)织好专项网,突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亮点(44)
五、防治经费估算与资金筹措(45)
(一)防治经费估算依据(45)
(二)测算方法(46)
(三)防治经费估算(47)
(四)防治资金筹措(52)
六、保障措施(53)
(一)组织保障(53)
(二)机制保障(54)
(三)政策保障(55)
(四)责任保障(56)
篇七: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汇报
地质灾害是指地壳运动、地下水动力作用、岩石的力学性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为了有效防范和治理地质灾害,我国每年都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下面是对于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的汇报。
一、地质灾害形势
____年以来,我国多地频繁发生了地质灾害,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根据我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统计,____年全国累计发生地质灾害43682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亿元,死亡失踪人数516人。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由于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如降雨量超过历史极值、山区坡度过陡、开发过程中的不合理操作等。
二、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总体安排
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是指在地质灾害发生后,通过系统的调查、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2024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以科学调查、精准评估、绿色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位,提高地质灾害预警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加强地质环境评价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准确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对工程项目的地质环境评价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风险可控。
3.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力度,修复和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土石方工程,建设防空洞、河道整治、护坡防冲等工程,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4.增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讲座、宣传片播放等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政策。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三、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的亮点与成效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1.加强了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了地质灾害预警能力。通过增加监测点位和完善监测设备,提高了地质灾害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了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地质环境评价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评估,准确划定了地质灾害风险区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加大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力度,修复和加固了存在安全隐患的土石方工程,减轻了地质灾害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4.政府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执行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在202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地质灾害防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资金投入还不够,导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投入力度,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资金的参与来解决资金问题。
2.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尚不完善。虽然目前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已经建立,但监测和预警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能力。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地质灾害的防治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但目前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总结:
地质灾害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只有通过全面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才能有效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202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质环境评价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整改工作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果,为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篇八: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自然灾害治理体系发展展望
一
防治自然灾害是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
(一)自然灾害形势严峻是中国基本国情
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气候和地形、广袤的疆域面积,使我国成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自然灾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自然灾害种类之多。除了现代火山活动外,几乎所有灾种都在我国出现过。二是自然灾害分布地域之广。全国各省区均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1]三是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之高。我国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地区,气象灾害频繁,局地性或区域性干、旱灾害几乎年年出现,在东部沿海地区登陆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约有7个。地震活动十分频繁,是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全球陆地破坏性地震的1/3发生在我国。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四是灾害造成的损失之重。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平均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亿元,大约有3亿人次受灾。[2]“十三五”时期,全国因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016、2017、2018和2019年分别为5032.9亿元、3018.7亿元、2644.6亿元和3270.9亿元。[3]五是灾贫叠加导致脱贫攻坚异常艰难。我国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与贫困区重叠率在70%以上,因灾致贫、返贫人口占贫困人口的20%,是主要致贫原因之一,也是脱贫过程中最易反复的因素。[4]以2017年为例,全国特困地区灾害救助任务较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受自然环境和抗灾能力等因素影响,全国特困县几乎全部受灾,县均重复受灾近5次,各项灾害损失占全国总损失约5成。灾贫叠加导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安置以及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任务繁重。[5]
(二)防治自然灾害成为历代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
一部中华文明史同时也是一部中华民族抗灾救灾史。在传统农业社会,灾之为“害”主要以“荒”的形式表现出来,历朝历代统治者提出、设计和制定了不少救济饥荒的法令、制度与政策、措施,形成所谓“荒政”,经历代递嬗演进,逐步形成了以赈济、调粟、养恤、安辑、蠲缓、除害、放贷、节约、仓储和治水等防灾减灾救灾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实践经验和优秀传统,成为中华儿女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和奋斗目标,救民于水火之中,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防灾减灾救灾成效举世瞩目。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1998年特大洪涝灾害、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
等危急关头,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举全国之力,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在与自然灾害的顽强抗争中创造了人类抗灾救灾史上的奇迹,谱写了一曲曲人定胜天的恢宏赞歌。据统计,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年均7200余人,逐步降至本21纪初的年均3000余人,2013年以来降至1400人,最近两年进一步降至1000人以下。[6]全国平均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
二
我国自然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自然灾害防治理念发生深刻转变
我国经过长期探索,确立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自然灾害工作方针,积累了宝贵经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提升,但重救灾、轻减灾思想依然比较普遍,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十八大以来,随着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然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安全,关乎人民的最基本利益,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自然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风险、减轻损失,事关人民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
二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我国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自然灾害防治事关人民安全,是重要的民生事业。
三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
四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九大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和内部安全、国土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当前,防灾减灾救灾与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防控等共同构成公共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框架中属于社会安全的范畴。
五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战略。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唐山调研考察时提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确立了新的自然灾害防治理念。
(二)自然灾害防治的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防灾减灾救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防灾减灾救灾成效举世瞩目,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防灾减灾救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通过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中央政治局先后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专题进行集体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专门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自然灾害防治发表重要讲话和做出重要指示,系统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三五”时期,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实践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畅、有关法律法规分散零碎、涉灾部门工作脱节、部分地方重救灾轻减灾等问题,明确了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3)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5)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并着力从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属地管理体制和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等三个方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三)自然灾害管理体制从“单灾种”分类管理向“全灾种”统一管理转变
我国长期实行“单灾种”型应急管理体系,采取分灾种、分环节的灾害管理体制,不同的涉灾部门管理不同类型的灾害与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灾种成立相应的机构。“分类管理”具有专业化和垂直性等优点,但也造成条块分割、资源分散、重复建设、效率偏低,导致预防意识薄弱、预警和监控系统不完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我国开展应急管理“一案三制”[7]建设,为保障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综合协调三大职责,是对我国传统应急管理模式的一次升级和转型。
党的十九大决定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以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逐步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组建应急管理部,体现了大部制的机构改革思路,有助于克服原有的各自为政的管理弊端,加强对应急管理的整体谋划、综合统筹和标准统一。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努力形成高效统一的指挥体系、特色鲜明的应急文化,实现各类救援力量资源的充分整合,与32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会商研判和协同响应机制,建立了军地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抢险救援技战术打法,成功实施了各类重特大事故救援行动。
(四)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的应急救援力量
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作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担负着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一是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了解决我国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规模不足而且分散,以及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期短、人才流失严重等弊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目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共19万人,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转隶建立一年来,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全国布点建设了27支地震、山岳、水域、空勤专业救援队和6支跨国境救援队,广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不断提质强能,完成120多万起应急救援任务,营救疏散66万多名遇险群众。[8]二是各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地方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救援队伍构成,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协同力量,担负着区域性灭火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专业救援职责。三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经应急管理部摸底调查,目前社会应急队伍有1200余支,开展了水域、山岳、城市、空中等应急救援工作。另外,一些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建立了自己的志愿消防队。
(五)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防治的作用明显提升
汶川地震之后,社会组织开始大规模参与灾害救援与恢复重建,并在后续的几次重大灾害中得到历练,专业能力不断提升,逐渐成为政府救灾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2015年10月民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打造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的政策环境和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力量更好发挥作用。在原民政部救灾司指导下,多家社会组织发起制定了《社会力量参与一线救灾行动指南》,以提高社会力量救灾水平。在地方层面,2015年3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
为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制度、提高灾害现场融合程度、规范内部管理,对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做出制度性安排,应急管理部、民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从自身管理、协调调用、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等四方面提出了19项政策措施,以期搭建更规范的社会应急力量服务平台,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行动提供更便捷的保障条件,完善社会应急力量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贴近基层、组织灵活、行动迅速、便于展开等优势,逐步建成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配合有力、多方支持的中国特色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六)市场机制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取得突破
目前我国通过保险的方式来发挥自然灾害经济补偿的实践探索主要体现为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巨灾保险。本报告重点以巨灾保险为例进行介绍。
巨灾保险从萌芽到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地震巨灾保险始于1951年,但1959年停办,1979年恢复。1996年云南丽江发生7.0级地震后,地震责任被从财产险的保险责任中剔除。2001年,原保监会规定地震风险可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费率为主险的10%。2002年,原保监会正式取消地震保险报批制度,商业巨灾保险产品开始出现。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地震巨灾保险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均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4年广东深圳、浙江宁波相继开展巨灾保险试点。2015年4月,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正式成立,由国内40余家保险公司自愿组成,提供巨灾保险服务,参与损失分担。2016年5月,原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印发
《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模式,政府负责制度设计、立法保障和政策支持,住宅地震共同体负责经营。损失分担方面,基于“风险共担、分级负担”原则,由投保人、住宅地震共同体、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和财政支持逐层承担损失。2016年7月,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正式开售。巨灾保险开办以来,保险赔付很大程度上帮助了灾民恢复生产重建。截至2018年底,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已累计为606万户家庭提供超过2665亿元的风险保障。[9]原先地震巨灾保险产品仅支持一年的投保期限,2019年4月,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上线多年期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消费者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投保3年期、5年期、10年期的产品,同时,该产品对各年期产品的价格进行了适当下调。另外,云南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自2015年以来累计赔付近8000万元,发挥了很好的社会“稳定器”作用。而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浙江省宁波市2014年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以来,先后经历了“灿鸿”“杜鹃”“莫兰蒂”“鲇鱼”等多次台风灾害和暴雨极端天气,保险公司累计向16.86万多户(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赔款9839多万元,充分发挥了风险“缓冲带”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10]
(七)基层综合减灾和社会公众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和防灾减灾救灾实践的前沿阵地,2007年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以提升城乡基层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和修订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到2019年底,共命名13512个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从区域上看,广东、浙江、江苏、湖北、四川、山东、湖南、北京等地创建数量较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对减灾工作、减灾制度、减灾观念和防灾减灾的理论研究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为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治理依然是当今治国理政的关键,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县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则是县域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是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升级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均要求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山东、湖北、江西、安徽、北京等地先行先试,开展了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街道)的试点与探索。在全国范围内,山东省自2014年开始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至今已命名了12个省级示范县(市、区),从制定标准和办法,到积极引导和落实,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9年12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延吉市等13个县(市、区)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居民是灾害的最直接承受者,也是应对灾害的第一响应人。因此,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往往是决定灾害损失和救援效果的重要因素。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9年起,把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并把5月12日所在的一周作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集中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避险逃生演练活动,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
(八)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作用明显提升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自20世纪90年代起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十二五”和“十三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取得了显著进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研究进展迅速,重大自然灾害机理研究和灾害链基础研究不断加强,已成为自然灾害领域第二大论文产出国;部分关键装备与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是自然灾害领域申请专利最多的国家;自然灾害科技创新平台及风险相关数据库初步形成。“十三五”以来,国家科技部门,专门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通过多灾种、全过程、全链条式的产学研用,有力支撑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提升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科技保障。比如,2019年2月17日凌晨,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九组西侧山体发生滑坡,由于此前通过“人防+技防”群策群防专业保障体系及时发布预警,此次滑坡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但与不断创新发展的国际先进技术相比,我国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技术总体上仍是“跟跑”状态,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九)积极参与减灾国际合作履行人道救援义务
防灾减灾救灾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参与了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与联合国相关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努力推动建立亚洲国家间的减灾对话与交流平台,重视与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减灾救灾合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救灾协作,与日本、韩国形成了灾害管理合作机制,并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受灾国提供物资和资金援助。[12]近年来,切实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信息共享、灾害预警、人员培训、救灾演练等领域的合作,使减灾救灾国际合作为国家外交大局服务,扩大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比如,2019年3月,中国救援队应邀前往莫桑比克进行热气旋引起的洪涝灾害救援工作,受到了联合国和莫桑比克政府的高度评价。2019年10月,中国救援队和中国国际救援队成功通过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办公室组织的国际重型救援队测评和复测,我国成为亚洲首个拥有两支获得联合国认证的国际重型救援队的国家。
三
“十四五”时期中国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一)中国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
“十四五”时期,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高温、洪涝、干旱风险进一步加剧,地质灾害风险越来越大。而且,高灾害风险区集中在东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经济全球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聚集、人口密度增加,各种灾害风险相互交织、相互叠加,我国自然灾害面临更加复杂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比如,2016年6月江苏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造成9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9.83亿元[13];2017年台风“天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0.3亿元,广东省灾情较重[14];2018年山东大部地区发生超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降雨达历史极值,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潍坊寿光市遭遇了1959年有记录以来最大降雨;2019年超强台风“利奇马”是1949年以来登陆我国大陆地区强度第五位的超强台风,造成浙江、山东等10个省区市1400余万人受灾,70人死亡(失踪),近210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直接经济损失515.3亿元。[15]另外,受气候异常、林区可燃物超载、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等因素影响,一些林区森林火险处于较高水平。如2019年3月,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在扑救过程中,30名扑火人员不幸牺牲,其中包括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专业森林消防人员牺牲最多的一次。
(二)自然灾害防治的国际发展趋势及其影响
一是灾害风险管理理念。随着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全球进入地震频发期,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异常性和反常性更加突出,特别是2011年东日本9.0级大地震引发海啸、核泄漏等次生灾害,凸显了高风险社会灾害的复合性等特征,引起全球高度重视。2015年3月,第三次联合国世界减少灾害风险大会通过《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该框架最重要的转变是强调灾害风险管理而非灾害管理,并确定了四个优先领域:理解灾害风险;加强灾害风险治理,管理灾害风险;投资于减少灾害风险,提高抗灾能力;加强备灾以做出有效响应,并在复原、恢复和重建中让灾区“重建得更好”。因此,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采取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提高设防水平,切实提升基层城乡社区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二是韧性城市。“韧性”一词最早被物理学家用来描述材料在外力作用下形变之后的复原能力。1973年,加拿大生态学家霍林(Holling)首次将“韧性”概念引入生态系统研究中,2002年,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全球峰会上将“韧性”概念引入城市与防灾领域,由此,“韧性城市”一词应运而生,并在全球掀起了韧性城市规划和实践的新浪潮。一般认为,韧性城市是指城市或城市系统能够化解和抵御外界的冲击,保持
其主要特征和功能不受明显影响的能力。作为一个系统,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城市需具备抵御外部冲击、适应变化及自我修复三种能力。2015年,联合国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实现社会灾害韧性纳入目标和指标体系。2016年,第三届联合国住房与可持续城市发展大会将倡导“城市的生态与韧性”作为新城市议程的核心内容之一。发达国家韧性城市的推进相对较快,美国纽约制定《一个更强大、更有韧性的纽约》,主要防控洪水和风暴潮风险,英国伦敦制定《管理风险和提高韧性》,主要防控洪水、高温和干旱;日本颁布《国土强韧性政策大纲》,推进整个国家的韧性提升,主要防控地震和海啸风险。我国早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已开始对“韧性城市”展开研究,近期发展迅速,2017年6月中国地震局提出的《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包含四大计划,“韧性城乡”计划是其中之一,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韧性城市建设计划,黄石、德阳、海盐、义乌、北京等城市正在进行“韧性城市”建设。
(三)中国社会公众安全期待不断提升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6]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生命和健康越来越关注,对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四)城镇化快速发展,水灾脆弱性日益凸显
千百年来,水旱灾害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数量增加到660多个,一些地方城市依然面临高洪涝风险,2006年以来,我国每年受淹的城市都在百座以上,数量最多的2010、2012、2013和2016年,分别达到了258、184、243和192座,年洪灾损失突破3000亿元。[17]究其原因,一些城市扩张到了原有防洪保护圈之外,有些城市在发展中挤占了河湖水系与低洼湿地,雨洪调蓄能力大为降低,而且建成区不透水面积比例提高,增大了降雨的地表径流,不仅加重了内涝的危害,也激化了防洪与排涝的矛盾。同时,乡村地区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之后,不仅防汛抢险力量削弱,而且随着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大规模经营主体极有可能因灾陷入巨额债务。
(五)建设平安乡村要求强化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些地方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农村、农民、农业是最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人群和行业,成为自然灾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因灾致贫、返贫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贫困地区是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的地区,贫困县有2/3地区经常遭受洪涝和干旱灾害。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建设平安乡村”,要求“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则细化为“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
四
完善中国特色自然灾害治理体系的建议
(一)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
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尽管人类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地利用和改造自然,但人类归根到底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不可能盲目地凌驾于自然之上,而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通常是慷慨的;而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18]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在资源、环境的合理承载范围之内,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奋斗目标,建设美丽中国。
(二)预防为主,减轻自然灾害风险
预防是最重要、最经济、最安全的应急管理办法,要消除“重处置、轻预防”的弊病,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主动排查、评估和整治灾害风险,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实质就是要未雨绸缪、关口前移,从单纯被动应对、“治标”的灾后救助,转向主动出击、“治本”的灾前预防,消除隐患、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有效降低救灾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着眼国家长远发展,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大工程的实施。
(三)构建自然灾害多元治理格局
国家治理概念的提出,为管理自然灾害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国家治理体系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广泛的领域,是在扬弃国家统治、国家管理等基础上提出的新概念,即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元行动者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其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
序。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就是要全面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各个方面的资源,群策群力,开创新局面。一方面,要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既要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更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我国灾害治理长期依赖中央,地方缺乏积极性,要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发挥地方在灾害应对中的主体作用。
(四)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其一是处理好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涉灾部门的关系。《应急管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专门就中央政府不同部门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进行了规定,要求处理好应急管理部与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以及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在预防自然灾害时还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实践表明,必须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涉灾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处理“统”与“分”、“防”与“救”等关系,畅通体制机制,真正实现权责统一和有效衔接,形成整体合力。为提高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功能,必须充分发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其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自然灾害防治职能。《突发事件应对法》强调,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但少数地方政府在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等待、依赖、观望的思想,发生了自然灾害存在着虚报损失、伸手向上的现象。突发事件往往发生在基层,先期处置、属地管理尤其重要。《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也特别提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要克服防灾减灾是隐性绩效以及厌恶风险的行政文化传统等制约,由中央政府采取奖励、补贴等方式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
(五)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法立法进程,完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项工作都于法有据。法治是自然灾害防治事业的基石和保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强化防灾减灾救灾法治保障,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加快形成以专项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配套的防灾减灾法规体系”。一方面,《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应对灾害的一般法而非特别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职权和职责,有助于自然灾害应急实践的顺利开展,但在“应急管理机构”的相互关系及协调问题上,对“纵向关系”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横向关系”
方面则模糊不清,而且,仅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共性问题做出了框架性的制度安排,可操作性显然不足。另一方面,我国针对大多数常见灾种专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但缺陷是无法涵盖可能出现的新灾种,同时,不同法律之间也缺乏协调性。这种强调部门应对和专业分工的立法理念,与救灾实践中强调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原则不相适应。鉴于以上不足,有必要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法”或者“综合防灾减灾法”,以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综合应急体系,为防灾减灾实践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19]秉承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三位一体”理念,加快完善以“应急管理法、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法、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法”为骨干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构建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并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互认,加强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智库建设。
(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治理的机制
立法方面,需要在《突发事件应对法》当中增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条款,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法的制定出台,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综合防灾预案当中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参与的具体渠道。在机构设置上,以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并在应急指挥平台预留社会力量代表的席位。顺应灾害治理强化属地管理的要求,着力提高基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认知度和支持力度,对本地的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根据登记注册的含有灾害治理宗旨的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背景或救助意愿进行分类,提供政社协同治理灾害的平台,在政策、资金、业务交流等方面提供扶持。多措并举,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服务支持和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把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纳入灾害治理总体规划中,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交社会组织承担,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化灾害治理模式。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减灾救灾的监督,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的评估,及时公布并运用评估结论。
建议采取健全法律法规、搭建协作服务平台、组织竞赛和评估、建立与专业队伍共训共练和服务保障机制等措施,大力扶持鼓励社会救援力量加快发展,规范有序参与救援行动。重点建设一批社会救援队,重点培养表现优异、技能突出的个人,纳入国家救援队伍体系,形成国家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同心协力构建大国应急救援体系。
(七)以巨灾保险为突破口,发挥市场机制对自然灾害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
适时总结地震住宅保险的运行经验,尽快出台地震保险法或巨灾保险法,正式确立巨灾保险制度,并逐步扩展到洪水、台风、森林草原火灾等多种自然灾害领域,最终形成综合性的巨
灾保险体系,从风险暴露相对较大、地方政府积极性较高、财力相对有保证的地区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推向全国[20];构建多维协同的巨灾损失补偿机制,协同推进政府紧急救助、巨灾保险补偿、社会捐赠等有机组合的多维补偿机制;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充分挖掘、整合气象、地震及各种地质灾害等相关数据信息,建立统一、高效的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建立巨灾专项准备金,提高保险业应对重大灾害的风险抵御能力;培养巨灾保险等应急管理人才队伍。针对自然灾害跨区域、跨行业的影响不断加强,直接灾害、次生灾害、衍生灾害链条不断延伸的特点,参考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补偿制度。
(八)不断完善灾害应急管理的国际合作机制
自然灾害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最大、最严峻的挑战,各国应着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救援,形成人类共同应对自然灾害挑战的局面。当前,世界救灾体系正在由“区域封闭型”向“国际合作型”转变,各个国家应该通力合作、互帮互助、扬长补短、互利双赢,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紧急救援行动,为有关国家的救灾行动和减灾能力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物资和人力资源等援助,探索合理可行的减灾国际合作之路。中国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发挥灾害防治技术和管理的相对优势,提供必要的灾害遥感卫星以及预报监测能力、国际救援等,提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防灾救灾能力,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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